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22件均已办结)

来源:澳客比分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4-10-15 21:04:23

当前位置:漳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题专栏2017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

详细介绍

产品说明

  当前位置:漳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题专栏2017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22件均已办结)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华安县与芗城区交界处,塘口,无名化工厂,主要生产草酸,污水直接排放到九龙江。

  2017年5月10日上午,华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会同县建设、水利等部门对龙翔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法。

  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龙翔实业有限公司建有一座处理2000m3/h的水闭路循环系统,氧化车间、吸收车间及具有放热反应车间的热源采用间壁冷却后的水集中于该系统再冷却后进行回用,生产产品的洗涤水全部回用于酸洗车间吸收氮氧化物气体,进行下一轮的草酸生产;车间、地面冲洗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流到污水处理系统来进行酸碱中和处理后回到水闭路循环系统回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有拍照取证,该公司厂长林宝国全程陪同检查。

  根据县水利局及建设局对该问题的情况反馈,龙翔实业有限公司未向水利局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申请,现场勘查时,未发现有设置入河排污口,只发现丰山镇银塘村有一条排洪渠经龙翔实业有限公司流入九龙江河道内,该排洪渠进入龙翔实业的上游段原有生猪养殖场30户,存栏1.54万头,导致下游段水质较差。目前,上游30户养殖场1.54万头生猪已全部清栏完成,已拆除猪圈24户。镇政府从2月20日开始对养殖污染的排洪渠进行清淤,确保排水通畅,清除黑臭水体,通过清淤,水质已有所改善,但由于潭口上游养殖区养殖年限较长,导致排洪渠土壤受到污染,虽然上游已没有生猪养殖,但还是有部分已受污染的土壤对水质进行污染,导致排洪渠出水口出水水质感观较差。

  综上所述,关于龙翔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草酸,污水直接排放九龙江问题,该企业无直接排放污水至九龙江。但由于上游段丰山镇银塘村的养殖区养殖年限较长,导致排洪渠土壤受到污染,虽已进行清淤,仍有部分已受污染的土壤对水质进行污染,导致途经龙翔实业有限公司的排洪渠出水口出水水质感观较差,初步判定该投诉内容属实。

  丰山镇政府将继续对已受污染的排洪渠进行再次清淤,清理掉受污染的淤泥;从未受污染的地方多渠道引入干净水源,对已受污染的河沟进行冲刷和稀释;加强巡查和监管,禁止养殖户出现反弹现象;督促养殖户将猪圈全部拆除,杜绝养殖反弹现象发生。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官陂镇陂龙村天面山,1.养猪场,污水乱排,死猪就地掩埋。2.洗砂场虽有沉淀池,但是一下雨污水直接排放。

  1.反映的“养猪场污水乱排”问题,5月11日,经调查组现场核查,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该猪场采用生态种养零排放模式,配套有一套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流程:猪舍污水→排水管道收集→干湿分离→沼气池→储液池→2200亩消纳地(果林),该猪场建有两口储液池,其中一口约100m的储液池正在使用,另一口约400m的储液池尚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现场检查雨污分流不彻底。因此“养猪场污水乱排”情况属实。

  2.反映的“养猪场死猪就地掩埋”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共1口,共70m,从2017年1月1日至5月8日该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本共记录处理病死猪136头,死亡率3.7%,未超10%,属于正常范围以内。未曾发现病死猪就地深埋,该猪场的病死猪通过场内自建化尸池处理,并有记录,所以“该养猪场死猪就地掩埋”的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查看,张金平搭建临时搭盖两间、挖建沉淀池一口,张金平曾将洗砂设备运来该地,利用沉淀池进行洗砂。洗砂场沉淀池没有配套防止水土流失的相应设施,下雨天沉淀池水满后可能会引起沉淀池积水外溢。因此“洗砂场虽有沉淀池,但是一下雨污水直接排放”情况属实。

  是对于官陂镇张光华养猪场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问题,诏安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诏安县农业局、诏安县环保局联合发函,函告官陂镇政府10内日(5月21日前)关闭张光华养猪场,在手续完全验收合格后才能圈养。

  2016年9月14日,官陂镇政府曾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张金平在“田面山”取土、沙、砂对当地环境能够造成严重破坏和污染,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并会同官陂国土所到现场制止。

  1.对于张金平取土洗砂的情况,官陂国土所已于2016年9月14日向张金平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取土洗砂行为。

  2.对于张金平在“田面山”搭(挖)建临时搭盖、沉淀池的情况,为防止张金平再次在该地进行洗砂活动,官陂镇政府于2017年5月10日依法组织人员对张金平的临时搭盖和沉淀池进行拆除。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富城工业园,漳州海之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营业范围为饲料加工,现跨范围生产鱼粉,臭味难闻。

  1.该公司生产的鱼粉为整个配合饲料多种配方的原材料之一,将配比后的豆粕、面粉、鱼粉、酵母粉混合加工而成饲料成品,鱼粉工序只是整个饲料产品中的一道工序,不是专门生产鱼粉,因此不存在跨范围生产鱼粉的情况。

  2.该公司鱼粉生产车间配备采用“水喷淋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臭气通过15米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经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4日的监测结果体现:臭气浓度最小值10,最大值14,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0。5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的鱼粉车间由于休渔期处于停产状态。经询问,平时生产时,由于内部管理不到位,员工将少量原料暂放在车间外,因此投诉人反映臭味难闻情况部分属实。

  综上,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富城工业园区,漳州市海之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营业范围为饲料加工,现跨范围生产鱼粉情况不属实;臭味难闻情况基本属实。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对该企业下发对环保设施加强监管的通知(漳常察〔2017〕02号文件),责令其开产后,加强鱼粉车间内部管理对原料采取密闭储存措施。要求该鱼粉生产车间,在恢复生产第一时间接受常山开发区监督、监测,由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组织环境监视测定部门对其监测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监测出现超标排放,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将依照相关环保法律和法规对该公司做严厉查处。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忆芗心苑小区楼下和对面道路上许多烧烤摊,每天傍晚6点营业到半夜,油烟火炭味、噪声扰民,窗户都不能开。

  2017年5月9日晚,芗城区挂钩领导带领区城管执法局、新桥街道办事处、区信访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查看,信访诉求内容属实。巡查中发现新浦路忆芗心苑小区附近确有烧烤摊、大排档(红仔烤鱼大排档、前锋大排档、那家大排档)正在占道经营烧烤,并有多张桌椅摆在人行道上。

  5月9日晚,芗城区执法人员对新浦路忆芗心苑小区周边的“红仔烤鱼大排档”、“

  前锋大排档”和“那家大排档”三家烧烤大排档的占道经营行为当即予以制止,消除了噪音、油烟问题。同时,分别对三家大排档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占道经营并自行拆除所搭盖的罩棚。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鑫荣嘉园小区17号楼,附近的万科01地块工地打桩机噪声超标扰民,没有一点降噪措施。夜间浇筑混凝土,通宵施工,影响居民生活。向城管部门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5月9日晚7时,由市城管执法局一大队前往工地现场查看,当天未发现万科工地施工。经现场核查,漳州万科城01地块于2015年开工,开工后,群众举报噪声扰民较多。针对万科01地块夜间施工扰民的情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几次约谈该项目工地负责人,并提供了相关控制施工噪音和粉尘污染实施措施方案,同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了噪声专项整治方案,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2015年6月18日至2017年5月10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先后38次对该工地未经审批午、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情况做立案处理,从第五起案件开始实施顶格处罚,罚款总金额17.7万元。施工期间,多次接到周边群众投诉,情况属实。

  2017年5月10日上午10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了如下处理:

  1.责令万科01地块严格按规定施工,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能在中午12∶00-14∶30,夜间22∶00-6∶00时段施工。

  3.加强监管。指令夜间值班中队,每晚对该工地巡视一次,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屡犯将从严处罚。

  2017年5月9日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会同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对伟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做现场调查,该公司已建成一条日处理1000吨棕榈油物理精炼、分提生产线,配套建有一套工艺废气净化设施、一套日处理12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该生产线月起依据市场情况投入间歇性生产,至今还没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没有闻到恶臭气体;该公司表示其自2017年2月起未生产,群众投诉情况无法核实。

  针对伟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的擅自投入生产问题,漳州市环境保护局已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依法立案查处,对其行政处罚人民币8万元。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大南板镇大南板村,龙麟水泥厂的隔壁未知名的砖厂,烟囱冒黑烟,废气刺鼻,该砖厂生产粘土实心砖,粘土实心砖已被国家禁止生产。

  (一)反映的“烟囱冒黑烟,废气刺鼻”的问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无法确定是不是属实。漳浦佳乐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配套建设相应的窑炉烟气治理设施,采用双减法处理工艺对窑炉烟气做处理,脱硫率可达80%以上,除尘率达90%以上。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天该公司未进行生产,因此,未能对该公司窑炉烟气进行采样监测。待该公司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生产时,再对窑炉烟气进行采样监测,并及时补充上报废气监测报告。

  (二)反映的“该砖厂生产粘土实心砖,粘土实心砖已被国家禁止生产”的问题生产实心砖属实。经查:1.漳浦佳乐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用隧道窑生产线,利用煤矸石、煤渣、粉煤灰、石粉、建筑废渣等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生产的烧结多孔砖,属于产业体系中的新型墙体材料;2.该公司生产厂区内现场堆放约20万块实心砖和约30万块半成品多孔砖;3.该公司生产的实心砖主要原材料是建筑渣土和建筑基坑土,原材料堆场堆放有煤渣、粉煤灰、煤矸石、石粉、建筑废渣材料;进场原材料内业资料显示的原材料与堆场堆放原材料一致,现场堆放的渣土是建筑施工工地渣土;生产实心砖配合比资料显示的使用材料也与堆场堆放原材料相一致。4.县经信局确认漳浦漳浦佳乐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结多孔砖属于鼓励类产品;利用煤矸石、煤渣、粉煤灰、石粉、建筑废渣等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生产烧结的实心砖属于限制类产品,必须停止实心砖生产。是(一)漳浦县环保局根据《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漳浦佳乐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尚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及建设项目的性质出现重大变动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停止生产。

  (二)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向漳浦佳乐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马停止生产实心砖,并限期整改,清除现场的成品(半成品)实心砖,拆除销毁实心砖挤出头模具。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华安县沙建大洲工业园区:福建嘉煌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建华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鑫德洲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益源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瑞成陶瓷有限公司,均大气超标排放。

  2017年5月8日经现场核实,举报内容为果树死亡,但真实的情况为3个柚子园受损,果园柚子生长异常,当年失收;2个李子园受损,李子座果率偏少,成熟果实偏小,易落果,产量较低。以上水果初步排除病虫害为害、果树管理不当引起的上述为害症状。因此初步判断反映大州建材瓷砖厂烟囱大气污染造成下樟村村民的果树死亡的情况属实。

  此件为重复投诉件。关于漳州市华安县沙建大洲工业园:福建嘉煌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建华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鑫德洲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益源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瑞成陶瓷有限公司,均大气超标排放的问题,经现场核查,四家企业存在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已投入生产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初步判断该投诉内容属实。

  2017年5月8日上午,华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福建省漳州瑞成陶瓷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企业没有生产,但煤气发生炉处于保温状态,辊道窑处于降温状态,脱硫塔有运行。2017年5月10日上午华安县环保局组织监测人员对该公司废气排气口进行监测。

  2017年5月9日上午,华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福建省漳州建华陶瓷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企业1条墙砖生产线条地砖生产线正在生产,喷雾干燥塔脱硫除尘设施有运行,2台煤气发生炉运作时的状态,1台报废。2017年5月10日下午华安县环保局组织监测人员对该公司废气排气口进行监测。

  2017年5月9日上午,华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福建省鑫德洲陶瓷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企业2条地砖生产线正在生产,喷雾干燥塔脱硫除尘设施有运行,2台煤气发生炉运作时的状态。2017年5月10日下午华安县环保局组织监测人员对该公司废气排气口进行监测。

  2017年5月9日下午,华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福建省嘉煌陶瓷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企业没有生产,正在检修生产设备,及完善二次脱硫除尘分离塔。。

  2017年5月9日下午,华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福建省漳州益源陶瓷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企业没有生产,在备温准备生产。2017年5月10日下午华安县环保局组织监测人员对该公司废气排气口进行监测。

  是1.华安县环保局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依法对福建省漳州瑞成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建华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鑫德洲陶瓷有限公司及福建省嘉煌陶瓷有限公司四家公司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企业现场整改。立案审批表、责令停产通知书。福建省漳州益源陶瓷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建成投产,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理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筑设计企业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华安县环保局已对福建省漳州益源陶瓷有限公司下发责令停产通知。

  2.华安县环保局将根据福建省漳州瑞成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建华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鑫德洲陶瓷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漳州益源陶瓷有限公司的废气监测报告,依法对四家企业进行处理。

  投诉人反映:1.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外西环路边上(距离居民区1公里左右)一家碎石场,粉尘扰民,炸石造成房屋震颤、噪声扰民。2.村中3家养猪场,污水排入农田。3.白梦山上一家垃圾场,臭气扰民。

  1.反映的“西埔镇石埔村外西环路边上碎石场,粉尘扰民,炸石造成房屋震颤、噪声扰民”情况属实。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村委会在对此处“青山挂白”项目治理过程中,利用炸药对石头进行爆破,并进行破碎作业。爆破及石头破碎作业产生粉尘和噪声扰民。

  2.反映的“村中3家养猪场,污水排入农田”情况属实。王永东、王跃光和王素环养猪场紧临居民区,污染治理设施简陋,污水直排农田。

  3.反映的“白梦山上一家垃圾场,臭气扰民”情况属实。随着东山县12座垃圾收集中转站的投入使用,东山县日垃圾处理量增加至180-190吨。春夏季节在气压较低的特殊天气且在风向作用下,垃圾场的气味会对石埔村局部地区产生影响。是1.东山县国土资源局要求西埔镇石埔村村委会立即停止对赤坑山“青山挂白”治理工作(东国土资函〔2017〕26号),要求以最快速度编制生态治理方案,经审批通过后,再实施治理。县环保局责令西埔镇石埔村村委会立即停止在石埔村赤坑山“青山挂白”项目的治理作业(东环改字〔2017〕14号),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东环立〔2017〕9号)。现该区域未发现有采石、炸石、碎石等行为。

  2.2017年5月10日,东山县西埔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王永东养殖场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2017年5月11日,西埔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王跃光和王素环养猪场实施拆除。西埔镇人民政府为此建立生猪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控机制(西政〔2017〕46号)。

  3.东山县规建局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对石埔村至垃圾场道路两侧随处丢弃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监督落实垃圾场进一步完善对入场垃圾的除蚊除臭消毒处理,增添机械设备,做到垃圾及时覆土填埋。同时,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洗和进场道路的保洁管理,减少“滴洒漏”现象。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丽江明珠小区财富温泉酒店(试营业中),私自开采地下水资源,曾向市政府信箱、安监局投诉,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经查询,群众曾于2017年4月7日、9日向漳州市政府信箱投诉,芗城区安监部门未收到关于财富酒店的相关投诉。2017年4月13日,芗城国土分局接到群众反映东方财富温泉酒店在丽江明珠小区内开采地下温泉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前往东方财富温泉酒店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酒店私自开采地下水资源情况后以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名义现场发出制止通知书(漳国土资责字〔2017〕1号),责令东方财富温泉酒店立即停止开采地下温泉违法行为。

  2017年5月9日晚,芗城区挂钩新桥街道办事处领导带队,芗城国土分局、水利局、新桥街道等相关单位对东方财富温泉酒店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东方财富温泉酒店在丽江明珠小区大门口旁边开采地热温泉水行为。诉求内容属实。5月10日,漳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芗城大队约谈了东方财富温泉酒店业主。

  2017年5月9日20:40,漳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芗城大队发出约谈通知书,并于5月10日对东方财富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进行面谈,要求酒店暂停营业,接受调查。5月10日上午,芗城国土分局函告国网漳州供电公司,请漳州供电公司依据《漳州市2017年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切断丽江明珠小区大门旁边地下井取水泵的电力供应。5月10日上午,芗城区水政大队会同市水政支队对现场进行进一步查看,经查该单位未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当日下午,芗城区水政大队传唤了当事人,并对其做询问笔录,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东方财富酒店洗浴中心已暂停营业,私自开采的地下水井已停止取水。

  经查,该投诉件属群众重复投诉件,反映“噪声扰民、已投诉多年”问题属实。

  1.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11月5日,依据漳州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对该音乐餐厅娱乐场所夜间噪声排放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并处罚款。

  2.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6年4月28日对该娱乐场所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在2016年4月28日对经营者进行约谈,要求其对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的行为提出整改措施。2016年5月17日,该经营者提交了相关整改方案。2016年6月份至今未接到关于该餐厅噪声扰民的投诉。该餐厅于2017年3月15日重新装修,并于2017年4月1日重新开业,改为经营餐饮服务。

  3.2017年5月9日晚上7:20,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领导带领相关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好食寨音乐餐厅”进行现场查看。经现场核实,该餐厅目前更名为“同城夜宴”,经营餐饮服务,大厅、包厢均无音响设备。是对“漳州市芗城区好食寨音乐餐厅”噪声扰民的问题,作出了如下处理:

  1.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委托相关机构对该娱乐场所的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南靖县龙山镇东爱大桥东爱水电边上,有一个迷信纸厂(九龙江支流西溪岸边),污水黑臭直排入溪,烟囱冒黑烟,异味扰民。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14年5月9日,南靖县环保局对南靖县恒华纸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治理设施,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限期改正,并处罚金5120元;2016年4月14日,检查时查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处罚款4237元;2016年4月16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暗访复查中发现该公司仍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按日连续处罚,处罚款4237元。综上所述,南靖县恒华纸制品有限公司自投产以来,确实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行为。

  2017年5月1日,恒华纸制品有限公司因锅炉整改向南靖县环保局提交了停产报告,于2017年5月1日23时起停产,预计停产15天。2017年5月5日,南靖县组织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全县造纸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其中也包括南靖县恒华纸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水治理设施有运行,污水排放口未排放废水。

  是2017年5月10日,南靖县再次组织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排放口未排放污水,现场及周边环境未发现偷排、漏排现象。锅炉设备未运行,检查时无大气污染物排放。该公司废弃包装袋、废机油按照规定存放于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的贮存场所,并建立存放台账。下一步,南靖县将继续加大对恒华纸制品有限公司和其他造纸企业的监管力度,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东泗乡水浒村龙潭自然村内,污水管道长期堵塞,村内生活污水长期无法排出,整个村被污水环绕。

  2017年5月9日,东泗乡协同市建设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东泗乡水浒村龙潭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无法外排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通过现场核实,执法人员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整村污水环绕问题,但是在水浒村龙潭自然村戏台前存在排水不畅问题,现场发现区域中央有一潭约100平方米的积水,积水潭边有三格化粪池往潭内排水,潭外排沟被建筑渣土堵住,导致积水不能自然外排,现场有一台抽水泵正在抽水作业。(下雨天应急排涝,)执法人员经过排查,发现该区域属于旧住宅区,区域外围周边新建住房较多,由于历史上村庄遭遇洪涝灾害频繁,村民新建住房地基普遍较高,导致旧住宅地势相对较低,一旦下雨容易产生积水且排出困难。

  经调查,针对积水不能正常外排的问题,水浒村先前已组织力量铺设排水管道,但在管道铺设过程中,该自然村戏台前村民苏月亮与村民林宝同存在历史矛盾,村民苏月亮不同意排水管道铺设从自有地块经过进而满足林宝同家排水需求,导致施工受阻。乡、村两级积极介入协调,已于2017年5月8日晚上做通苏月亮思想工作,同意排水管道铺设继续施工。综上,投诉人反映的龙海市东泗乡水浒村龙潭自然村内,污水管道长期堵塞,村内生活污水长期无法排出的情况基本属实,但不是整个村被污水环绕。

  针对东泗乡水浒村龙潭自然村戏台前存在排水不畅问题,东泗乡政府敦促水浒村继续进行抽水泵应急抽水,同时责令其在5月13日前完成龙潭自然村戏台前排水管道铺设扫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活污水排出问题,目前管道铺设正在施工中。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岭口村,鸭毛加工厂、鱼粉厂和沥青厂等多家企业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一)反映龙海市榜山文昌防水材料加工场问题:经查,该信访事项所投诉对象龙海市榜山文昌防水材料加工场正是交办编号为中环督信转〔2017〕115号-4信访事项中所涉企业。龙海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3月28日针对龙海市榜山文昌防水材料加工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以人民币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7年5月7日到现场复核时,该场没有生产,为防止其恢复生产,执法人员现场对其电控箱、锅炉门实施查封。2017年5月9日,龙海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场没有生产,其电控箱、锅炉门封条完好。

  (二)反映龙海市信鸿骨粉加工厂问题:2017年5月9日,龙海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配套一台2t/h锅炉,使用薪柴为燃料,配套隔板水膜除尘。厂区四周无居民住宅。现场未闻到明显恶臭味道,由于没有生产,故无法对其废气进行监测。

  (三)反映龙海市明杰羽绒有限公司岭口分公司问题: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没有生产,配套1台1蒸吨锅炉,以废薪柴为燃料,车间内有一台蒸汽烘干机。部分生产设备已下架,晒场内有一堆蒸煮过的废羽毛原料。现场未闻到明显恶臭味道,由于没有生产,故无法对其废气进行监测。

  (四)反映龙海市上升铁件加工场问题: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时场内没有生产原料及成品,电源已经切断,铸铁炉、铁屑干烧炉已捣毁,烟囱放倒,场内布满蜘蛛丝。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该场已荒废一段时间。

  上述4家企业的原材料本身就具有异味,在生产加热过程中更会加重异味浓度,虽该4家企业距离岭口村住户较远,但由于车间密闭性不足,如遇低气压或刮风天气,受风向影响,确实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综上,投诉人反映“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的信访事项情况属实。

  是(一)龙海市榜山文昌防水材料加工场已向龙海市环保局承诺将于2017年5月12日前清空生产设备及原料。龙海市环保局要求该场如要恢复生产,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二)龙海市环保局对龙海市信鸿骨粉加工厂要求如要恢复生产,须向龙海市环保局报备。龙海市环保局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其产生的废气(恶臭)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龙海市明杰羽绒有限公司岭口分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龙海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其予以立案查处,拟处以投资总额5%的处罚,将在行政处罚程序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该公司的行为也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龙海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款5万元,将在行政处罚程序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龙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生产车间三相电电控箱实施查封;责令其限期拆除生产设备。该公司承诺将于2017年5月12日前拆除锅炉并将场内生产设备清空。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雩林村浮山水库下游,党支部书记许**利20亩,建设清砂场,清洗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炉灰和垃圾渣,废水直排九龙江。

  经调查核实,漳州市铭创废品回收有限公司未与榜山镇雩林村书记合作,该企业租用雩林村村民许志文位于榜山镇雩林村山顶社鸟仔坑山脚下的原工矿用地(碎石场空地,详见附件2),总占地面积约20亩,未存在雩林村党支部书记许水忠问题。该公司将垃圾炉渣经工艺加工除杂提纯后用做水泥、免烧砖原料,未办理环评手续。主要工艺流程为:炉渣(生活垃圾发电厂炉渣)→初选→磁选(产品金属物质)→水洗→破碎→筛选→产品。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没有生产,车间内有一条自动炉渣分选流水线台压浆机。厂内设置一个蓄水池、两个废水沉淀收集池和一个小水池。场地堆放有较多的炉渣、废铁,均无防雨覆盖。车间废水除流入沉淀池外,还可流入一小水池。沉淀池内废水经沉淀、中和后可循环使用。流入小水池的废水则与流经厂区的山泉水汇集后经雩林村排洪渠排入西溪一条龙(西溪一条龙为当地村民对该河道的俗称)。龙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人员在生产车间旁收集井、大沉淀池及小水池各采集水样一瓶。

  经检测,生产车间旁收集井采集水样PH:12.19、大沉淀池PH:12.16、小水池PH:11.60。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PH:6—9)要求。

  综上,投诉人反映许水忠情况不属实,漳州市铭创废品回收有限公司废水直排情况属实。是漳州市铭创废品回收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其违反环评制度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以投资总额2%的处罚,将在行政处罚程序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该公司的行为也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龙海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款5万元,将在行政处罚程序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以及《行政主任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予以立案查处,处罚款5万元并移送龙海市公安局予以行政拘留。龙海市环保局将在行政处罚程序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防止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而造成污染,龙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对生产设备总电源控制箱进行就地查封,保留车间照明用电,并责令其限期清空场地,对废水妥善处理后达标排放。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福井村亭头有一大片垃圾山。诉求:请查处清运。

  5月9日8时,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安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现场检查。经核查,该厂建设生产设备有:清洗流水线一条,分离机一台,输送带两条,打包机一台。配套建设废水收集池五个,生产废水经收集至废水收集池进行沉淀后可循环使用。该厂作为生产原料的废塑料堆放在厂内水泥空地和厂外东南侧50米处一片空地上,均仅以防雨布覆盖。生产废渣堆放在厂内水泥空地上,以防雨布覆盖。该厂生产原料堆即为投诉者所称的垃圾山。综上所述,该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属实。

  该厂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安局于2017年5月9日查封该厂生产用电并立案查处。漳州台商投资区执法局将该厂厂房及生产设备进行取缔,并督促该厂妥善清运废渣,及时清理生产废水。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两个已停采大理石的矿区内,有人非法倾倒有毒有害垃圾和危险废物,化学反应引起自燃,严重污染环境和地下水。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漳州台商投资区于4月30日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查看。经核实,金山矿区现场确实发现废弃的生活垃圾,垃圾堆里包杂部分生活垃圾、海绵泡沫边角料及少量油漆包装桶等,该处垃圾为近期倾倒,并伴有部分燃烧状态,漳州台商投资区立即组织消防部门对火苗进行扑灭,并通过调查矿区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得知,该处垃圾倾倒是矿区业主疏于管理,有人夜间破坏围挡、偷倒垃圾所致。该关闭矿山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底部及周边均为花岗岩体,初步判定污水无法渗透到地下。4月30日下午,区环安局成立调查组,对该矿区存有倾倒工业垃圾现象进行现场核查,并对乱倒固体废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漳州台商投资区已采取以下措施:1.区消防大队和矿山企业于4月30日中午1点前完成燃烧垃圾的灭火工作;2.区国土分局发现矿区存在倾倒垃圾行为后立即予以制止,并向矿山企业下发《关于加强矿山闭坑管控的通知》(漳台国土资〔2017〕41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漳台国土资〔2017〕42号);3.由区环安局对龙海市角美镇金山石料场龙佳矿区因管理不善造成固体废物乱倾倒现象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漳台环保立〔2017〕12号),从重从严从快处罚,金山石料场倾倒垃圾问题正对金山村委会进行调查询问,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4.区属国有企业(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已对矿区周边修砌墙高4米多围挡封闭矿区,围挡封闭工作已基本完成;5.对临街(包括矿区内)临时搭盖的所有房屋及人员进行清场,加设警示牌,责令行政执法局、角美镇国土资源所、矿区业主和管理人员加大矿区周边夜间巡查管控力度,派专人24小时管控巡查,一旦发现有人为向矿坑倾倒垃圾现象,立即严肃处罚;6.加强对周边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规范工业垃圾处置;7.角美镇政府、金山村委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并加强对周边企业、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5月10日,漳州台商投资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再次调查,现场无发现新的垃圾倾倒痕迹,之前倾倒的垃圾已有处理,倾倒垃圾处已经进行复绿,整个矿区已完成全面围挡封闭工作。

  倾倒垃圾处已经进行复绿,该矿区垃圾倾倒行为已得到有效管控,已整改到位。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芗城区民主路36号福景公寓楼下民主路接近延安北路的两侧开设了很多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5月9日晚6时,由市城管执法局一大队前往现场查看,经现场核查:该路段10家餐饮店中3家餐饮店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其余7家餐饮店有按照相关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举报油烟污染情况属实。

  2017年5月9日晚上9时,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了如下处理:

  (一)对“漳州市芗城区庄师傅小吃店(新奥尔良烤肉桶饭)”、“漳州市芗城区诚品轩粉面店(粉面馆)”、“漳州市芗城区光头套餐店(光头鸭)”3家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店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劝导歇业,并于2017年5月10日上午对上述3家餐饮店立案查处。

  (二)对该路段其余7家涉嫌餐饮油烟超标排放餐饮店,市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餐饮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及时进行清洗、维护,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该餐饮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在未提供检测报告之前,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及时跟踪、督促商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如情况严重,督促其歇业或更换油烟净化设备。待检测结果正式出具后,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按照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长泰县的长泰敦信纸业有限公司到处乱堆放垃圾,冒黑烟,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2017年5月10日上午,长泰县政府组织信访调查组和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现场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1)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安敦信)投诉件属于历史重复投诉件。长泰县政府已于2017年5月4日责令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安敦信)停产整顿。2017年5月10日执法人员再次到武安敦信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武安敦信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投诉人提到的冒黑烟和垃圾乱堆放现象。

  (2)岩溪敦信的扑克牌生产项目因自身经营原因,于2016年3月停产,已向长泰县环保局和岩溪镇政府报备;纸箱车间因生产设备维护,于2017年4月20日停产至今,已向长泰县环保局和岩溪镇政府报备。2017年5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岩溪敦信将被雨淋湿的木屑放置厂区外摊晒,其中夹杂部分生活垃圾,群众投诉该公司垃圾乱堆放的情况属实,检查时未发现投诉人提到的冒黑烟现象。

  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长泰县政府立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县环保部门对岩溪敦信下发《关于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泰环〔2017〕56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理门口堆放的木屑,避免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2017年5月11日,该公司已按县环保部门要求将门口堆放的木屑清理完毕;(2)岩溪镇城监中队要加强日常巡查,对于存在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展现出小城镇建设的成果;(3)恢复生产后,县环保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武安敦信及岩溪敦信的锅炉废气进行监测,若出现超标,将严格依法立案查处。

  投诉人反映:诏安县梅岭镇高坑村原村主任黄*聪伙同镇党委书记张*华在内岭山、腊洲村、田厝村的耕保山地和生态保护林地非法挖掘采土获利,破坏环境资源。

  该投诉件属重复信访件,诏安县林业局对当事人涉嫌未经批准擅自毁林占地取土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于2017年3月13日立案调查,并于2017年3月14日向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诏林停通[2017]0001号)责令当事人停止取土,于2017年4月26日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被破坏的植被进行复垦造林。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另外,2017年5月9日上午,县国土局会同县林业局有关人员现场检查,要求梅岭镇人民政府督促业主加快复绿工作。2017年5月11日,县国土局联合县林业局、梅岭镇政府对诏安县梅岭镇高坑村挖土填路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的基本情况:

  1.诏安县梅岭镇高坑村取点土为省级重点项目沿海大通道(诏安段)建设项目服务,2016年8月9日由施工方漳州沿海大通道诏安湾特大桥侧连接线工作项目部与朱英武签订土方合同,由朱英武提供填路土方。投诉人反映的梅岭镇书记张**与高坑村原村主任黄*聪挖土填路,情况不属实。

  2.取土点(高坑村内岭山)占地总面积17亩,其中旱作地14亩,种植龙眼、荔枝;林地3亩,树种为相思树(其中生态林面积1亩,商品林面积2亩),投诉人反映“内岭山的耕保山地和生态保护林地非法挖掘采土获利”情况基本属实。

  3.对腊洲村和田厝村等地进行实地勘察,未发现有采土行为存在,信访人反映的“腊洲村、田厝村的耕保山地和生态保护林地非法挖掘采土获利”情况不属实。

  是针对诏安县梅岭镇高坑村取土点存在未及时按要求开展复垦复绿工作,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表示要加大督促和组织复绿工作,确保在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复绿工作。

  投诉人反映:漳州诏安县梅岭镇高坑海岸角,有家无证修船厂,洗船、用农药消毒船只,污染周边的环境和养殖,喷漆也污染环境。

  5月7日当晚,诏安县委、县政府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协调会。5月8日上午,县调查组到该修船厂进行实地查看,检查时该修船厂正在进行生产,现场停靠4条小型船舶正在维护,有工人在人工刷防污漆。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针对污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现场核实,未发现用农药消毒船只的情况。5月10日下午,诏安县调查组再次到该修船厂进行实地复查,检查时该修船厂没有生产,现场没有船舶,5月8日检查时停靠维护的4只船只已全部移走,没有工人在刷漆,没有发现洗船、用农药消毒船只。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已于2016年4月18日向该船厂负责人黄惠钦发出《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七万八千三百八十五元。因黄惠钦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县海洋与渔业局于2017年1月12号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8日受理,并作出行政裁定,目前诏安县人民法院对黄惠钦违法占用海域实施构筑物用海工程行政处罚案正在执行中。

  投诉人反映:漳州龙海市石码镇华人商场二层是一家“澳氏经典牛排店”,楼上三至八层均为住宅,油烟严重污染居民生活。

  2017年5月9日晚,龙海市执法人员对龙海市石码澳氏经典牛排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现场有客人在享用铁板牛排和自助餐。厨房有两个炉头和六个铁板烧小炉头,六个小炉头正在加热。该店有安装铁皮管道收集油烟,管道后端安装一套油烟净化器和一台大功率抽气机,有开机运行,处理后的尾气经过管道排到天水宫的街道方向。

  该店于2014年6月向厦门蓝之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油烟净化器并安装,因个体经营,未能保存相关凭证。由于平常有过维护,经营者甘连盛现场拨打电话询问公司名称。根据业主介绍,该店有请厦门一家专业清理油烟的单位过来清理,一般一个半月左右一次,淡季时间两个月一次,一次4个人,其中有一人需穿防护服爬入管道清理,费用2000元,清理完付清款项后也没有索要票据。按约定5月14日要来清理一次,业主也当场联系清理单位于5月10晚过来清理。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集气罩沾满油污,未及时清洗整理,从而对楼上住户造成一定的影响。综上,投诉人反映该店油烟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的信访事项情况属实。是龙海市环保局责令该店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管理,及时清理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妥善保存相关维修记录以备查。

  5月10日晚,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该店停业整改,并请专业清理单位厦门鹭海之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管道和油烟机进行清理维护,同时搭铁架对排气筒进行清理,补充签定厨房油烟清洗合同。

  龙海市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龙海市石码澳氏经典牛排店的后续督查,确保楼上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Copyright © 2014-2022 澳客比分网页版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20037076号